設施介紹

餐廳

餐廳在西式洋房裡,是與客廳相提並列的重要廳室;天鏡閣的餐廳則在豪華富麗中帶著莊重堅實。餐椅依循禮儀,使用高背椅;家具多採詹姆斯風格※。
水晶吊燈、暖爐、窗簾吊具皆為原有之物,暖爐磁磚為英國製。鏡子依據暖爐上方壁面殘留的痕跡複製。造形為明治後期西式洋房常用風格,鏡框上部中央飾有有栖川宮家徽章。

※詹姆斯風格:流行於17世紀後期英國的家具風格,特色是飾以厚重的雕刻。

客廳

客廳是天鏡閣中心廳室。家具類採用融入日本風的洛可可※1風格,特色是造形西式,但塗漆並施以蒔繪及螺鈿。此風格流行於宮殿、離宮、御用邸(天皇、皇族的別墅)以及皇族、貴族宅邸等,以明治10~20年代(約1877~1896年)為全盛期。椅子複製過去鹿鳴館使用的相同造形,以櫸木製作後拭漆,圖案則以酒井抱一※2的「四季花鳥圖卷」為意象。飾有可愛天使的洛可可式華麗水晶吊燈、暖爐、窗簾吊具皆為當時之物,由高松宮家捐贈。油畫出自上野廣一※3之手,是原本就飾於天鏡閣的作品。

※1 洛可可:法國路易15世時代的裝飾風格,特色是運用複雜的漩渦與花飾等曲線,並採用塗成金色的濃厚華麗裝飾。
※2 酒井抱一:寶曆11年(1761年)出生於江戶,為江戶後期的畫家、俳人。極尊崇尾形光琳。
※3 上野廣一:明治19年(1886年)出生於岩手縣。赴法國拜尚—保羅・勞倫斯(Jean-Paul Laurens)為師,歸國後以肖像畫家自成一派。

撞球室

明治時代的西式洋房常設有撞球室。天鏡閣撞球室裡的撞球檯為明治時代典型的四球檯盤式,因檯腳形狀而俗稱獅足檯。由地板殘留的撞球檯痕,可知過去設置了美式的四球檯盤式撞球檯。本撞球檯原為三溪所有,後轉讓予本館。照明器具是以四顆燈平均照亮檯上,使擊球時不會產生球影,是仿明治時代器具復原。
休息用圓桌為當初便有之物,椅子則配合圓桌造形復原製作。
水晶吊燈仿其他廳室複製而成,大部分窗簾吊具乃當初之物。東西兩座暖爐亦為原有之物,磁磚為英國製。油畫為上野廣一作品。

外廣間(玄關大廳)

即、门廳。以由此筆直往後延伸的中央走廊為境,南側是依序為餐廳、客廳、撞球室的主要廳室,北側則為功能性的事務室、值夜室、差使室、廚房等服務用房室。暖爐、鏡子、帽架、水晶吊燈為原有之物。鏡子與帽架採新藝術風格※。

※新藝術風格: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流行於西歐的建築、工藝風格。特色是運用以植物為靈感、充滿流動性的曲線及曲面。

附屬室(二室)

御寢室北邊這兩間房間,當初使用狀況不明,推測可能用於更衣或化妝。洛可可式化妝台和小椅子乃高松宮妃殿下御下賜之物。
其他家具則配合化妝台造形,複製為洛可可風格。客室暖爐為當初之物,水晶吊燈是仿一樓事務室的二燈水晶吊燈複製而成。

御座所(書齋)

御座所當時是運用為書齋。角落櫃由高松宮家捐贈,家具類則配合此角落櫃風格複製製作。鏡子根據殘留於暖爐上方壁面的痕跡複製,三角面雕刻花紋則配合角落櫃雕刻花紋製作。書架也運用了角落櫃花紋。書架、書桌採詹姆斯風格,旋轉椅為明治時代常見造形。
水晶吊燈仿其他廳室複製。暖爐磁磚為英國製,名列重要文化財的舊函館區公會堂(明治41年=1908年)亦使用了完全相同之物。有栖川宮威仁親王殿下的大理石胸像,乃由高松宮家捐贈。

御居間

兼具起居室功能的客室。特色是水晶吊燈的中心天花板處採用大面積的八角形內凹式,使室內空間充滿立體感。水晶吊燈仿其他廳室複製。家具採用適合御居間氣氛、沉著優雅的路易16世風格※1。暖爐為原本既有之物。
南側有小型陽台,過去可由此眺望豬苗代湖美景。陽台柱頭採用古希臘建築風格中的科林斯式※2。

※1 路易16世風格:法國國王路易16世(在位期間1774~1792)時代流行的風格。以直線式簡潔明快的優雅為特色。
※2 科林斯式:古希臘建築風格之一。特色是柱頭飾以毛莨葉形裝飾。

西客室

西客室與隔壁的前室、洗面所、廁所合為一體,原始設計供來客使用,實際上則似乎視需求彈性運用。現在則整備為小沙龍廳。為形塑輕鬆的氣氛,家具類與鏡子採用新藝術風格。椅子布料為法國製,飾以新藝術風格的野草野花圖案。水晶吊燈仿玄關大廳之器具複製。
洗面所的洗臉盆與廁所的角落小便斗(皆為英國Johnson Brothers公司製)以及西式馬桶(美國製),皆為當初原有之物。
銅像為有栖川宮威仁親王殿下。作者為新海竹太郎※。

※新海竹太郎:生於明治元年(1868年)、卒於昭和2年(1927年),雕刻家。留學德國。自第1屆文部省美術展覽會起便擔任審查員,致力導入西式雕塑。

御化妝室、御廁

與寢室相連的化妝室與御廁。化妝室的洗臉盆與鏡子為複製之物。洗臉盆是根據地板殘留的供排水痕跡與化妝台腳部輪廓推定復原,鏡子則參考當時天鏡閣管理者之記憶裝設。
御廁的角落小便斗及馬桶是根據殘留於地板和壁面的痕跡推定,細部造形則參考西客室的殘存器具復原。高水箱也依據壁面安裝痕,以及天花板殘留的供水管痕跡復原。筒吊燈為當時原有之物。

御寢室

當時做為御寢室使用的房間。北側附洗面所與御廁,再加上西鄰的御座所以及北邊深處附屬室在內的本二樓東側區域,為主人的專用部分。
暖爐為當時原有之物,鏡子則根據殘留於暖爐上方壁面的痕跡複製。水晶吊燈仿其他廳室複製。
二樓每間房都在榻榻米上鋪設地毯。這種在地毯下以榻榻米取代毛氈的做法,常用於御用邸(天皇、皇族的別墅)與離宮等建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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